关于2016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07

各指导老师,2016届毕业生:

为顺利完成本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泽玉,张乐勤;

副组长:胡祖信、胡和兵;

成员:方宇媛、荣慧芳、姚志强、胡刚、何小青

二、论文提交

1.时间:51—57

2.每位学生提交论文答辩稿3份,以及论文电子文档给指导老师。

3.指导教师完成《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对评定成绩低于24分的论文,需在表中的是否同意答辩栏注明不同意

4.指导老师将学生论文答辩稿(3份)、《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交各教研室主任。

三、论文评阅

1.时间:58—511

2.论文评阅由各教研室组织实施,各教研室须将每位学生论文送两位老师评阅,评阅老师不能为指导老师;

3.评阅老师须按评阅要求对学生论文进行评阅,填写《池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书》。评阅成绩以两位老师平均成绩计,对低于18分的论文,需在表中的是否同意答辩栏注明不同意

4.评阅老师须于511前将学生论文及评阅书交各教研室主任。

5.各教研室须于512前将指导老师成绩、评阅老师成绩汇总,提出最终参与答辩学生名单。

四、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暂定为514

2.答辩要求

1)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同意答辩的学生方具备答辩资格;

2)学生答辩以PPT形式进行展示,答辩环节包括学生陈述、教师提问等,每位学生陈述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教师提问时间15分钟左右。

3)记录员对答辩内容进行记录,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对于答辩成绩低于18分的学生参与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论文综合成绩评定

1523前完成

2)学生论文成绩评定由教研究负责;

3)学生论文成绩评定方法:指导老师占40%,评阅老师占30%,答辩占30%

4)各教研室23日前将《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汇总表》交何小青老师。

五、论文终稿及归档要求

1)档案袋提交时间:63-67

2)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按答辩老师提出的修改要求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

3)论文修改完成后,学生须将与本人论文有关所有材料按档案袋目录进行整理后装入档案袋地科专业学生交胡刚老师审核;资环专业学生交方宇媛老师审核,测绘、地理信息科学交姚志强老师审阅。

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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