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06-07
注:
1、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学生人数,及设备条件,采取笔试(开卷、闭卷)、口试、论文、比赛、调查报告、技能鉴定、表演及实验操作,或相互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
2、凡采取闭卷以外方式考核的课程,课程所在教研室需在考前四周向所在院申报;
3、变更申请表只需签署到“课程所在院意见”即可,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留存备查。
附表来源: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教师用表
池州学院学生课程考核方式变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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